宪法学课程是法学核心课程,是学习其他部门法的基础,也是社会大众了解国家政治制度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普适性课程。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8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号召全社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都凸显了宪法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党和国家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宪法教研室通过网络平台更好更准确更直接地阐释宪法知识,做好宪法宣传和教育,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知法守法护法的新时代公民。
宪法和其他部门法相比,政治性较为突出,内容较为原则和抽象,涉及的案例较少,因此我们所建设的宪法学课程,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凸显出它的特色:
第一,在课程体系方面,按照宪法学知识的内在规律,构建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课程结构,同时兼顾我国宪法典的内容结构和“宪法学”马工程教材的编写体例。具体而言,课程分成四大模块:宪法学基本原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宪法的运行。整个课程具体拆分为40个知识点,共形成40个视频。
第二,在教学内容方面,注重层次性、多样化和理论深度。既要强调举例,让宪法形象而生动;同时也要注重宪法的理论深度,让课程内容有一定的理论内涵,深入浅出地学习宪法学知识。我们要挖掘出我国已经存在的丰富的宪法事例,国家政策,公民权利案例,讲解宪法的各个知识点。同时,一些前沿性的宪法理论和观点,也要反映在宪法课程中。
第三,在教学方法方面,突出情感教学法,强调学生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培养,注重和学生的交流与互动。法律来源于生活,确定生活的规范。因此法律也要基于常识、常理、常情。宪法是人权保障法,通过国家权力来保障人权,更要突出我国的具体国情,和人们的需求与理想。要将课程讲授与具体实际相结合,让学生理解宪法、理解社会、理解国家,并产生为国家而奋斗的高尚情怀。
第四,在在线课程安排方面,要有视频、有课中测试题、有课后练习、有课件、有课程讨论题目,有课程论文题目,有期中期末考试,形成混合式全方位的教学模式。充分锻炼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科学的检测方法来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