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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章绪论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反映了世界各国(地区)间通过国际市场所发生的商品、资金、技术及服务等方面的联系。这里的“地区”是指拥有完全自主权的独立关税区,又称单独关税区,如中国的香港、台湾、澳门等。这些独立的关税区都有自己的一套独立的关税制度、贸易措施和贸易利益,他们与其他国家(地区)的贸易行为和一般意义上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是相同的,所以,从经济学意义上,可以把国际贸易理解为具有独立关税制度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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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绪论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主要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具体过程及相关活动内容与商务运作规范的学科,也是一门具有涉外商务活动特点,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一些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可以初步掌握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当前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密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商务往来也越来越频繁。贸易的规模也日益增大,那么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买卖合同怎么洽商,各项条款如何确定,国际贸易实务中将会一一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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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贸易术语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INCOTERMS®2010》6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含义、双方风险、费用的划分以及适用的运输方式;熟悉《INCOTERMS®2010》中另外5种贸易术语;学会在实际业务中合理选用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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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贸易术语的概述
贸易术语是使用一个简短的概念和英文缩写字母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可以用来确定交货条件。现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分别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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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OB
FOB是Free On Board (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的英文缩写,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 将货物交至 买方指定 的船上,并负担 货物 装上船之前的费用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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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FR
CFR 是Cost And Freight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英文缩写,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在CFR项下,卖方要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并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上,或者以取得货物已装船证明的方式完成其交货义务。另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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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IF
CIF 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英文缩写,即成本、保险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在CIF项下,卖方要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并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的船上,或者以取得货物已装船证明的方式完成其交货义务。另外,卖方还要为买方办理海运货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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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CA
FCA 是Free Carrier (insert named place)的英文缩写,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在FCA项下,卖方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其所在地或其他约定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完成其交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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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IP、CPT
CPT 是Carriage Paid To(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英文缩写,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按CPT条件成交时,卖方要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其交货义务。
CIP 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英文缩写,即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在CIP项下,卖方要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其交货义务。除此之外,卖方还必须订立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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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商订
通过本章的学习,能够在交易开始之前,根据商品与市场的情况做好国际货物买卖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包括信息的准备、谈判目标的确定以及谈判方案的制订等;了解交易磋商的四个环节,掌握发盘与接受环节应注意的问题及其在交易磋商中的作用,了解不同法律文本对发盘、接受的主要分歧;掌握合同成立的时间及条件;了解合同的签订原则,了解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审核要点;能够判断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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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交易磋商前的准备工作
企业欲从事国际贸易首先要针对欲进入的某一领域的国际市场进行调研,选择合适的销售市场及交易对象;其次对未来的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降低贸易风险,作为日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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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交易磋商的环节
进出口交易的一般程序应包括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交易成立的基本环节,也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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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易磋商的环节——发盘
发盘(offer),又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律上称之为“要约”。是指出口商或进口商向对方提出交易的主要条件,并希望对方依此达成协议,订立买卖合向的意思表示。发出发盘的一方称为发盘人(offerer),收到发盘的一方称为受盘人(offe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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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交易磋商的环节——接受
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的方式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发盘人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意思表示。发盘一经接受,合同即告成立。按照《公约》的规定,接受的表示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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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合同的签订
在交易磋商的过程中,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后,合同即告成立,买卖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双方在磋商过程中相互的往来函电是合同的书面证明。
接受后另行签署一份合同书或者确认书,不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必备条件,但是在实际业务当中,买卖双方通常还是会签订一份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进一步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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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和包装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商品数量的计量方法、商品包装的种类、包装标志;熟悉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品名品质条款、数量条款和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及其注意事项;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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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品名条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作为满足人类不同需要的商品由不同种类、不同规格和不同花色的物品组成,为了区别起见,各种商品都具有特定的名称。它在买卖合同中是有关商品描述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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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品质条款
商品都体现着一定的质量,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品质问题是个头等重要的大问题,必须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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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数量条款
在进出口业务中,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件之一。商品的数量不仅决定着交易的总金额,还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商品的单价。此外,某些商品的数量可能会受到进口国政府的某些限制(如配额),可见交易双方都应正确把握成交数量,制定合理的数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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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包装的分类
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措施。由于国际贸易商品一般需要经过长距离辗转运输,因此,国际贸易商品的包装比国内销售商品的包装更为重要。在国际贸易中,经过适当包装的商品,有利于储存、运输、装卸、计数、销售和防止盗窃等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消费者的挑选和携带。包装良好的商品,还有利于吸引顾客,扩大销路,增加售价。在当前市场竞争空前激烈的情况下,各国出口商更是千方百计地变换包装方式,不断翻新包装花样,以利保持和扩大其商品的销路。因此,包装的作用不仅限于保护商品的品质和数量,而且已发展成为增强商品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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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包装标志、中性包装
在国际贸易中,为了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和收货人收货时便于识别和操作,在商品的外包装上通常都刷写或压制用文字、图形和数字制作的特定记号和说明事项,称为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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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商品的价格
通过本章的学习,正确掌握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合理采用各种作价方法,选用有利的计价货币;掌握进出口报价中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掌握出口商品经济效益的核算;熟悉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价格条款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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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作价的原则和方法
商品的交换价值在流通过程中是通过价格来体现的,即买方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或付款。在报价前确定一个合理的双方都可接受的价格是一件十分重要而复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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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计价货币的选择
计价货币指合同中规定用来计算价格的货币。没有规定其他货币支付的情况下,合同所规定的货币,既是计价货币,又是支付货币。如在计价货币之外,还规定了其他货币(如英镑)支付,则英镑就是支付货币。在一般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价格都表现为一定量的特定货币(如每公吨为300美元),通常不再规定支付货币。根据国际贸易的特点,用来计价的货币,可以是出口国家货币,也可以是进口国家货币或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货币,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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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佣金和折扣
在价格条款中,有时会涉及佣金和折扣。在外贸实践中,正确使用佣金和折扣可以调动中间商和进口商订货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扩大销售、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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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出口商品价格核算
在价格掌握上,要注意加强成本核算,以提高经济效益,防止出现不计成本,不计盈亏和单纯追求成交量的偏向。尤其在出口方面,强调加强成本核算,掌握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和人民币净收入的数据,并计算和比较各种商品出口的盈亏情况,更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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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价格条款
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进出口商一般采用固定作价方法,因此,价格条款一般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货物单价(unit price),二是货物总值(total amount)。货物的单价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货物的总值是指单价与成交商品数量的乘积,即一笔交易的货款总金额。另外,在价格条款的内容中还包括确定单价的作价方法以及与单价有关的佣金与折扣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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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
本章主要介绍国际贸易的各种运输方式以及特点,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各种运输单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等。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各种运输方式的特征;掌握海上运输中班轮运输的特点、运费的计收,滞期费和速遣费的含义;掌握海上货物运输单据即提单的性质、作用、种类,了解提单背面条款的内容,掌握提单正面条款的填写;掌握其他运输方式单据的性质,了解其内容;掌握国际贸易运输条款的订立方法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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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海洋运输—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 liner shipping),又称作定期船或邮船运输,是指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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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海洋运输—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运输。它与班轮运输的营运方式不同,即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船舶经由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也不固定,须按船租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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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或B/L)简称提单,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海运提单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据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取货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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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海运提单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海运提单分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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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装运条款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主要包括装运期、装运地和目的地以及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能否分批装运和转船、转运以及滞期、速遣条款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合理地规定装运条款,是保证进出口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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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则;重点掌握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风险、损失和费用;重点掌握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附加险和专门险的承保范围、除外责任和责任期间,掌握“仓至仓”条款;熟悉伦敦保险协会的保险条款,明确与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区别;了解陆运、空运与邮包运输货物保险;掌握合同中保险条款的订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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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及原则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进出口商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过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向保险人投保,以取得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的风险保障。国际贸易货物的运输途径有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及邮政运输等。按照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和邮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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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与全部损失
海运运输货物保险是以货物和船舶作为保险标的,主要承保海上风险、损失与费用以及各种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损失。正确理解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各种风险、损失与费用的含义,有助于在买卖双方在实际操作中合理的选择投保险别,正确处理保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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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海上货物运输的部分损失、费用与运输合同
海上风险会导致货物的损坏或灭失,造成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除此之外,当事人还会采取各种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因而产生的一些额外的费用。对于这类费用,保险公司也应给予赔偿。海上风险造成的费用主要包括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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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中国海上运输保险的险别之基本险别
基本险别又称主险,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险又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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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中国海上运输保险的险别之附加险别
附加险是对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展,承保除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各种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但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根据损失的性质,附加险分为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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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国际货款的结算
本章主要介绍国际结算的工具和方式,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该了解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和结算方式,理解汇票的主要行为,掌握汇付和托收的定义和流程,掌握信用证的定义、流程、分类及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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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票据
国际贸易中,支付工具包括货币和票据,货币由于种种不便难于普遍使用,因此国际贸易结算主要使用票据。票据是各国通用的结算工具和信用工具,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汇票使用最为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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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汇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9条规定,汇票(Bill Of Exchange)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时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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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本票和支票
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发出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对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7.4汇付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或债务人通过银行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运用各项结算工具将应付的款项汇交给收款人或债权人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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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托收
托收是委托收款的简称,是指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有关单据,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的国外代理行向指定的进口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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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信用证含义、特点、当事人
信用证是目前最重要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它是在托收基础上演变而来,克服了托收的缺陷,由银行作为第三者充当中间人和担保人,通过银行信用弥补商业信用不足,从而更好地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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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信用证的流程和种类
信用证的业务流程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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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结算方式的选择
国际贸易中,每一种结算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两种或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起来使用,从而安全结汇,加速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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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商品检验的含义及重要性,以及检验机构、检验证书、商品检验时间和地点等;了解违约的含义、种类以及不同的法律解释,了解索赔条款和罚金条款的意义与内容;重点掌握不可抗力条款的性质与范围,以及不可抗力的规定方法;掌握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不同方式,了解仲裁的含义、作用,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以及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裁决的执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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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商品的检验
商品检验国际货物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商品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由具有权威性的专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和包装等方面的检验和鉴定,以确定是否与买卖合同和有关规定相一致,同时出具检验证书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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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索赔
在国际贸易中,市场情况复杂多变,违约情况时有发生,导致索赔和理赔。涉及国际贸易的索赔,一般有三种情况,即货物买卖索赔、运输索赔和保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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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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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仲裁
国际贸易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交易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履约或履约不完全的情况,从而导致各种争议发生。解决争议的途径很多种,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来处理,国际贸易中最常用到的是仲裁,由于仲裁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有很多优点,因此应用越来越广泛,并且作为合同条款之一写入买卖合同中。